*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根据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所以,如果公司仍有无法解决的债务
企业兼并的债务负担由兼并后存续的企业或者新设的企业解决。企业兼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可以通过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的方式进行。
企业兼并的债务由企业完成合并后存续或者成立的新公司来负责偿还。因为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重组有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企业吸收合并后,合并企业的债务由合并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规定,合并企业的债务由新合并企业法人承担。 第三十三条规定,企
被兼并企业的原债务应当由兼并之后的公司承担,法律规定如果公司合并,则原来的债务应当由合并之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承担,如果公司分立的,则原来的债务应当由分立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合并 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企业进行吸收合并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公告通知债权人。 《公司法》第175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
公司被兼并原来的债务由存续的公司承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兼并的公司应当办理注销登记,但是不用进行清算。公司兼并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并存的债务承担,也称为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原来的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该债务关系之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情形。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的具体要求是:第一、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
兼并与收购的主要区别在于: 1、广义的兼并中,参加合并的企业或被兼并企业将会失去法人资格;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作为经济实体依然存在,被收购方依然有法人资格; 2、购买式兼并中,兼并方在完成兼并的时候,要向债权人偿还债务。吸收股份式兼并中,被
如果债务人被判无期徒刑的,不影响债务的偿还。 首先,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动提供关于债务人所拥有的财产状况。如果有可执行财产的,可以对其强制执行。其次,人民法院也可以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冻结、扣押、划拨,但是对上述财产的处置,不能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