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种子标签不合格的处罚
种子标签不合格的处罚

种子标签不合格的处罚

2021-10-03 459
普法内容
种子标签不合格的处罚一般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根据法律规定,销售的种子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附有标签和使用说明,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应当与销售的种子相符。
《种子法》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 (二)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 (三)涂改标签的; (四)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 (五)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种子标签不规范用哪一条进行处罚
    种子标签不规范用哪一条进行处罚

    种子标签不规范的处罚。具体如下: 1、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2、 农业、林业主管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

    2023-05-07 11
  • 化肥不合格处罚标准
    化肥不合格处罚标准

    化肥是一种常见的农用生产资料,具有生产化肥资格的厂家,可能会因为想要谋取经济利益而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化肥的行为,但此类行为是会导致化肥的使用者遭受经济损失的,一旦损失巨大,违规生产、销售者就有可能会被判处刑事责任。生产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

    2020-04-24 1,377
  • 使用电子秤不合格处罚
    使用电子秤不合格处罚

    销售者销售国家对计量偏差没有规定的商品,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极限误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0元以下罚款;收购者收购商品,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极限误差的,市场

    2020-11-28 1,377
专业问答更多>>
  • 将质量不合格的种子卖给农户种植,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1年以来,全国法院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部署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并协调公安、检察等单位专题会商,对案件立案标准、证据采信、是否构罪等核心问题提前达成共识,充分凝聚打击拒执罪的工作合力,对拒执案

    2023-09-12 15,340
  • 种子假冒伪劣种子处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

    2022-01-13 15,340
  • 麻黄素不合格处罚标准

    药品生产、批发企业未履行核实手续而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发现出售的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用于非法目的而

    2022-03-16 15,340
  • 新种子法处罚标准

    违反种子法规定,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

    2023-04-2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种植罂粟治安处罚标准 01:30
    种植罂粟治安处罚标准

    罂粟属于毒品原植物,行为人实施私自种植罂粟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根据行为人种植的数量不同,需要接受不同程度的处罚。具体来说,如果行为人非法种植罂粟的数量为1-500株,行为人会被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同时还可能会被处以3000元以

    5,651 15,340
  •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01:20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以下七种: 1、警告。也就是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口头或者书面的谴责和告诫。 2、罚款。即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收取一定数量金钱的处罚,该处罚具有强制性。 3、没收违法所得、没

    238 15,340
  • 商品房不合格怎么处理 00:51
    商品房不合格怎么处理

    商品房不合格的话,首先要有证据证明商品房的质量问题在房屋交付之前就已经存在,是卖方故意隐瞒了房屋的质量问题。其次,还要证明该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使用,比如对生命、财产和身体健康造成重大影响。此时需要户主保存好签订的买卖合同,先与开发商协商,

    527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