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变造公司债券罪的立案条件
变造公司债券罪的立案条件

变造公司债券罪的立案条件

2020-10-15 98
普法内容
行为人构成变造公司债券罪既遂,且数额较大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是犯罪主体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伪造股票罪和变造公司债券罪哪个立案性大
    伪造股票罪和变造公司债券罪哪个立案性大

    构成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为一般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0-09-13 151
  • 伪造公司债券罪变造公司股票罪怎么判
    伪造公司债券罪变造公司股票罪怎么判

    对于犯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的行为人,一般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2020-06-28 128
  • 证券公司变造债券罪会怎么处罚
    证券公司变造债券罪会怎么处罚

    变造股票债券罪的惩罚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或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行为人只要出于故意实施了伪造、变造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一达到数额较大,即构成本罪既遂。

    2020-07-20 178
专业问答更多>>
  • 证券公司变造债券罪的量刑标准?

    变造股票债券罪的量刑规定为: 1.变造股票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

    2022-06-05 15,340
  • 伪造变造公司债券罪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2023-09-15 15,340
  • 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立案条件: (一)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擅自发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企业债券的; (三)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 (四)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

    2023-08-20 15,340
  • 犯变造公司债券罪严重吗?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I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2022-10-0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什么是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01:08
    什么是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首先,伪造与变造是两个罪名。伪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以使用为目的,模仿真实有效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制造的假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对真实有效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通过涂写、填补等方式,

    1,481 15,340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01:09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债券公开发行需要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发行的债券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利率标准等条件。具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

    591 15,340
  •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立案标准 00:58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第一,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违法予以批准、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第二,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

    884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