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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是有权利开除学生的。根据规定下列行为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四)由他人代替考试、
大学生因为旷课60余节,被开除学籍的处分,确实有点过重,可以再找学校的相关领导协商解决。
开除员工且不违反劳动法的,只有下列几种情形的。《》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
开除的情况有可能不退学费。建议与学校协商。
我的理解要看学校规定,这毕竟没有侵害学生基本权利,比如迟发或不发毕业证等。
老师不让学生上课违法。因为老师的义务就是教育学生,完成教育教学计划。不给学生上课,当然是违法行为。学生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作为国家公民的适龄儿童、少年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
老师惩罚学生抄课文犯法,要看罚抄的力度是否得当。老师让学生罚抄,如果手段程度适当的,那么一般不犯法。如果罚抄行为情节恶劣的,那么老师的罚抄行为可能会构成体罚或者变相体罚。一般情况下,体罚的行为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通常会被所在学
学校没有权查学生的病历。患者的病历,是个人的隐私,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学校和医院的作法,侵犯了隐私权。隐私权的主体不包括死者。隐私权是一种个人利益,自然人死亡后,个人利益会随着本身的物质载体死亡而消亡,但是对死者生前利益的侵害,可能会对死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