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缓交免交诉讼费申请的原则是什么呢,有什么规定呢
缓交免交诉讼费申请的原则是什么呢,有什么规定呢

缓交免交诉讼费申请的原则是什么呢,有什么规定呢

2024-06-05 20
普法内容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四)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还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事人书面说明理由。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减免缓交诉讼费申请书怎么写,范本是什么
    减免缓交诉讼费申请书怎么写,范本是什么

    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申请书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申请书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对申请人起诉一案,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事实与理由。(案件基本事实,缓交、减交、免

    2024-06-05 10
  • 诉讼费缓交是什么意思?怎么判呢?
    诉讼费缓交是什么意思?怎么判呢?

    诉讼费用的缓交:所谓缓交,是指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暂时无力交纳。诉讼费用,向人民法院申请延缓交纳时间,待有能力时交纳。

    2020-04-17 889
  • 诉讼费申请缓交免交减交的条件
    诉讼费申请缓交免交减交的条件

    免交条件: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减交条件: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2020-05-19 305
专业问答更多>>
  • 缓交免交诉讼费的原则有哪些?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

    2022-08-29 15,340
  • 法院减免缓交诉讼费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呢?

    免交诉讼费,只适用于自然人,且要求符合免交诉讼费用的法定条件。如果符合条件,则向法院提交免交诉讼费的申请书,并提交符合免交条件的证明材料。以下是相关规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交纳诉

    2022-08-19 15,340
  • 该怎么申请减免诉讼费的呢?

    很多人不清楚如何申请减免诉讼费,具体依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章的规定,缓、减、免交诉讼费等有关司法救助的条件主要指: 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

    2022-08-07 15,340
  • 拿低保减免诉讼费的规定是什么呢?

    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

    2022-07-1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是什么 01:30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是什么

    关联交易定价常见的方法有五种,分别是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润法和利润分割法等。具体内容为: 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作为关联交易的公平成交价格; 2、再

    5,948 15,340
  •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是什么 01:26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是什么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是指在行政诉讼的过程中的的基本准则,是有关可以证明行政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根据中国行政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主要包括下面几点: 第一,所有证据,无论种类,都只有经过法庭的审查属实,才能做为定案依据

    3,564 15,340
  • 行政诉讼被告的认定规则包括什么 00:56
    行政诉讼被告的认定规则包括什么

    行政诉讼被告的认定规则如下: 1、如果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如果是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

    1,070 15,340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136-8115-4805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