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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普遍的理解和法律规定,企业所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该由该企业自行承担,而不受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个人的财务状况影响。即便当企业走到了破产清偿的阶段,其作为独立的民事法人地位也不会得到任何改变,企业的债务仍然必须通过其自身所有可支配的资产来进行
公司股东认缴出资,在成立公司时不需要实际缴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随着公司法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完善,目前大部分企业在设立阶段已经不再需要预先投入真实资金,只需要进行认缴资本的申报登记即可。经过修订后的公司法中,已经明确地将原本实施的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了认缴登记制度,同时也删除了对公司股东(发起人)应
按照普遍的理解和法律规定,企业所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该由该企业自行承担,而不受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个人的财务状况影响。即便当企业走到了破产清偿的阶段,其作为独立的民事法人地位也不会得到任何改变,企业的债务
1.股东在设立公司时,遇到按出资比例表决、分红等模糊条款时,一定要明确是认缴还是实缴的出资比例,如果自己能够尽快实缴的,在章程中约定按实缴出资比例分红、表决,可以起到督促其他股东尽快实缴出资的效果。
1.就公司及其股东之问所产生的违反合约责任,需负起相应的法律后果。如股东未能按规定的出资期限及数额履行其出资义务,则公司或其他部分股东有权要求该股东向公司全额、彻底地履行其出资义务。 2.对于因公司债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除非公司股东(含作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和实缴二者存在性质不同、意义不同、类型不同的差别。 1、认缴是预期中可能会缴纳的钱。认缴不用再验资,股东对所认缴的资本负法律责任;且不用任何出资就可以注册公司经营,无重大风险; 2、实缴才是个人真正缴纳的钱。实缴制必须出资验
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分公司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也就是说,分公司不能独立享有权利,也不能独立的承担责任。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由总公司进行管理与承接,即分公司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由其经营行为决定,例如经营过程中发生负债的,应当承担债务责任;经营过程中涉嫌非法经营、欺诈消费者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和对消费者的经济赔偿责任;经营过程中涉嫌犯罪行为的,单位负责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等等。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