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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
×××,男,生于××年×月×日,汉族,××××公司员工,住××市××路××号×××室×××,女,生于××××年×月×日,汉族,无业,地址同上。×××与×××于××××年×月×日经人介绍结婚,婚前了解不深,认识三个月后即结婚,婚后因性格不和,
离婚协议不支付抚养费的约定,如果出现孩子向一方索要抚养费用时,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
这种情况下,就应该区法院起诉,要求他支付抚养费,这种情况很常见,离婚了,不支付抚养费了,还是靠法律来解决吧。
对这个问题最高法院有规定,分两情况:“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按这个规定,他
离婚协议说不要抚养费有效。实施抚养义务的一方有能力抚养又自愿不接受抚养费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签字同意并且在登记机关完成协议离婚就是有效的。但子女单独提出向另一方索要合理范围内的抚养费的,法院仍要支持
只要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即有效。此外,我国《民法典》第37条也明确规定,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此条中的“必要时”应理解为在下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离婚之后支付孩子抚养费是一方的义务,应该严格按照约定好的内容或者法院判决的内容,按时支付实际的抚养费,如果一方实在无经济能力或者下落不明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一般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的抚育费;如果一方拒绝支付
男方不付抚养费失踪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失踪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有正当的理由,那么可以请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例如一方在异国他乡,再次追索抚养费存在现实困难的。 2、如果对方找不到人满2年,可
首先,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必须依法办理离婚登记,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双方仍然是夫妻关系。其次,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条件是夫妻双方已经离婚,也就是说,如果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是其中一方不肯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协议书不生效。最后,如果一方坚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