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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双方共同劳动互相扶助而积累的财产,离婚后婚前房产的分割凝聚了双方对婚姻所有的情感和心血,所在应当公平合理的进行分割,在处理财产分割过程中须把握以下几点: (1)、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
一、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的,且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为个人财产,按揭的贷款为个人债务。但婚后偿还贷款的部分属于配偶方出资清偿的应当予以返还。 二、虽然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也出资的。首先房屋的产权
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以以下原则分割: 1、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方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 2、婚前一方买方,婚后房产证登记双方姓名,视
这个问题很复杂,不能轻易断定,婚前购买是否是全款购买,房子落户在谁的名下,婚姻期间是否共同还贷,需要综合进行判断。通常,如果婚前全购买并落户在购买人的名下,那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分以下几种情形分割: (一)婚前买房是一方个人支付全款的这种情形在法律上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对该房产的处理只能根据产权人的意愿。 (二)婚前买房均为二人出资,
婚前签订购房合同(购房人为一人)、一人付首付、取得产权证(记裁于一人名下),婚后以共同财产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分割。但产权为婚前个人财产,不能分割,且另一方不享有增殖部分的
1.如果该房产有约定份额,或双方能够就分割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自行分割; 2.如果没有约定份额且该房产登记于一人名下的,由登记方取得该房产,并由其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女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分割。首先,女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属于女方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就包括了婚前财产。因此,婚前就已经拥有的房子,与另一方无关,在离婚的
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受诉法院只会分割小产权房的使用权。因为小产权房的当事人,对该套房屋并不具有合法的所有权利。而离婚时,人民法院只能对所有权并不存在争议、同时合法合规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
婚前一方签订了买房合同,在结婚之后才拿到房产证的,如果离婚,对于该房产的分割原则,具体如下: 1、如果一方在领取结婚证之前,已经缴纳完全部购房款,即使在婚后办理房产证的,该房产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后,该房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