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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不算是玩忽职守罪。根据法律规定,玩忽职守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般对玩忽职守罪的主体,觉得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是公司员工也可能玩忽职守,造成公司重大损失。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这里的“财产损失”包括公共财产的损失,也包括私有财产的损失。 2、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包括失去的在正常情况下可能获得的利益和为恢复
一般可以认定为玩忽职守。《刑法》第93条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规定,渎职罪的主体应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乡(镇)级以上中国共产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刑法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
第九章渎职罪 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
玩忽职守罪指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存在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从而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由于不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义务,造成了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依照
玩忽职守与渎职罪有以下三个区别,分别是: 1、主观方面不同。渎职罪主要是由故意构成,个别情况下也可以由过失构成。玩忽职守罪主要由过失构成,少数情况下也可以由故意构成; 2、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完全相同。渎职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
玩忽职守罪具体判几年,需要根据案情确定,主要有下面几种法定量刑幅度: 首先,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从而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中,“重大损失”主要包括了下面三点:1、造成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