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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成立要件(4点)

留置权的成立要件(4点)

2022-12-17 9
普法内容
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积极要件)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2、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3、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 (消极要件) 1、对动产的占有不是基于侵权行为; 2、 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不得留置; 3、 留置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4、 留置不得与留置人所承担的义务相抵触。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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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述留置权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简述留置权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留置权的概念和成立条件如下: 1、概念: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成立条件: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

    2022-12-10 12
  • 留置权是怎么成立的,留置权可以约定吗
    留置权是怎么成立的,留置权可以约定吗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可以约定,通过双方约定可以成立。

    2021-04-11 120
  • 合同留置权怎么条件下成立
    合同留置权怎么条件下成立

    留置权的成立的条件应当是债权人合法占有了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此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债务人的该动产,并且有权对该动产进行优先受偿。

    2021-02-26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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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置权的设立和成立的条件是怎样的?

    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而且该动产与该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的,则成立留置权。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

    2022-08-05 15,340
  • 合同留置权的成立有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法律制度之规定,留置权之成立,需具备以下要件: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2)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

    2022-11-22 15,340
  • 留置权的成立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留置权的成立又称为留置权的发生,是指债权人对其占有的债务人的财产,因为具备法定事由而产生的留置该财产并对抗债务人的给付请求的效力。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留置权的成立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双方必须存在

    2023-06-13 15,340
  • 留置权有什么要求? 怎样才可以成立留置权?

    设立留置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权人必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债权已过清偿期。债权人债权未过清偿期的,其交付或者返还所占标的物的义务已经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

    2021-10-3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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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敲诈勒索罪构成的4个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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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未对悬赏广告做出任何的规定,2020年颁布的民法典做出了概念性的规定。但是民法典尚未生效,因此,悬赏广告的构成要件仍然存在争议。首先,关于悬赏广告的性质,存在两种争议,根据性质不同,构成要件也会有所不同。第一种观点,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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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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