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公司设立时,股东虚假出资存在多种表现形式: (1)以无实际现金或实际现金不足的虚假银行进帐、对帐单骗取验资 (2)以虚假的实物出资手续骗取验资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4)股东设立公司时,
会构成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刑法第159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
《公司法解释(三)》第12条从广义上列举了抽逃出资的四种表现形式,即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同时根据本条,股东或公司实施上述行为时,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抽逃出资和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后果不是一样;股东未完全出资、抽逃出资不代表股权身份的无效或丧失,但对于未完全尽到出资义务的股东要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具体来说就是公司可以对未完全尽到出资义务的股权的
最新出资罪的最新量刑标准: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逃避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逃避出资罪客观上表现为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逃避出
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抽逃出资罪犯罪构成: 犯罪客体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抽逃出资罪,主要指的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违反了《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在公司成立之后,又抽逃其出资资金,涉嫌金额巨大、产生后果较为严重的、或者导致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犯罪客体为:国
公司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且抽逃出资的股东不经过诉讼时效的约束。换句话来说,也就是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补足出资的责任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股东抽逃出资,其实是对公司的侵权行为,且是对公司的不守承诺的行为。除此之外,股东抽逃出资
抽逃出资的情形包括:1、公司资本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