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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租赁合同需要注意租赁物的所有权是否属于出租人,并且在租赁合同当中,需要明确一下租赁期限,交付租金的具体时间。同时还需要特别注明出租人在租赁期间是否有权利进行转租。 【温馨提示】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可
签订租房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房屋具体情况,写明房屋的确切位置 3、房屋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 房屋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其他
1、在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首先要查看出租方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 2、承租方还要审查,出租的房产是否已经被抵押。 3、大型店面房统一出租,出租方本身对出租的房屋不拥有产权,只是接受各位业主的委托统一对
一、租赁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 (1)未依法取得租赁物的相关证件; (2)共有租
土地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有: 一、主体资格。审查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出租人是否一致,看出租人是否对土地具有处分的权利。 二、租赁期限。注明租赁起止日期和租赁年限,仔细查看可租期限。 三、土地信息。列明租
租赁届满,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而用包含有承租人以廉价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原承租人可以任何方式转移该资产。至于转租究竟属于何种性质,则由新租约的特点决定,可根据一定的标准加以归类,然后或作经
起草或者签订合同的时候,都要对合同内容的注意事项有所了解。那么代理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代理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非常多:1、合同的基本条款要具备,尤其是交易的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都要约定清楚;2.查阅国家对该交易有无特别规定,目的
在订立无偿保管合的时候,需要注意:在保管的这段时间内,因为保管人保管不善的原因,导致保管物损坏、灭失的,保管人要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但因为是免费保管的,只要保管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严重过失的,就可以不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所以,要不要承担责任
合同签字盖章应要注意: 1、在签字盖章前,应对合同文本进行最后的审查把关。通过审查发现有不合理之处,及时与对方协商修改,待修改后再签字盖章; 2、合同的签字人应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即经办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由其代表人签字;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