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竞业限制可以作为违约金吗
竞业限制可以作为违约金吗

竞业限制可以作为违约金吗

2020-07-23 118
普法内容
竞业限制可以设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经济补偿和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竞业限制违约金有什么标准,怎么确定竞业限制违约金
    竞业限制违约金有什么标准,怎么确定竞业限制违约金

    竞业限制违约金当事人可以对双方的违约行为约定违约金,遵循公平原则,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因素合理确定。违约金标准的主要影响因素,是竞业限制补偿金的高低和损失的大小。其它影响因素还有履约程度,过错大小等等。

    2020-03-24 247
  • 竞业限制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吗
    竞业限制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吗

    竞业限制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的。 竞业限制协议中没有约定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用人单位需要进行补偿;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其在解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30%来支付补

    2023-05-31 20
  • 竞业限制违约金有没有用?
    竞业限制违约金有没有用?

    竞业限制的违约金是有数额限制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确定。但司法实践中具体违约金数额应当以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过高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降低。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020-11-29 116
专业问答更多>>
  • 限制竞业的在职人员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在职期间竞业限制可以约定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

    2022-10-15 15,340
  • 竞业限制违约金有哪些,如何约定竞业限制违约金与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

    2022-04-21 15,340
  • 竞业限制违约金标准是怎样的?竞业限制违约金如何支付

    竞业限制违约金标准是怎样的?竞业限制违约金如何支付?竞业限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重要内容,根据本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的规定,它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

    2022-06-17 15,340
  • 竞业限制违约金一般可以维持多久?

    法律分析 竞业限制中权利人可以以诉讼方式追究违约金的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开始算起。竞业限制的期限应当由双方共同决定,是不能够超过三年的。

    2023-10-2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竞业限制人员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 01:00
    竞业限制人员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竞业限制协议签订双方可以自行约定竞业限制期限,但是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在约定的期限内,用人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

    2,389 15,340
  • 竞业限制期限是几年 01:33
    竞业限制期限是几年

    虽然法律规定了,在劳动者离职的时候,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需要注意,竞业限制协议具有一定的期限,具体来说不能超过二年,超过的期限部分是无效的。虽然竞业限制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一致的结果,但是为了防

    2,361 15,340
  •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怎么确定 01:07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怎么确定

    首先,竞业限制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或者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限制或者禁止员工在离职后的一段特定时间内从事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1,660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