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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减持的原因有: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前景不看好;公司内部的领导权力的转移;抑或发现新的其他投资项目,急需资金;或者是股市动荡,目前公司股价已经处于历史高位,预期会下跌的情况下,先套利了结;一般控股股东持有股票都有一定的封锁期,1-3年左右,当
减持股份是指股份公司股票(包括上市股票、上柜股票、兴柜股票)的持有者对所持有的股票部分进行转卖,减少对该公司的控股权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协议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
控股股东减持原因的方面有股东控制权因为各种原因而发生的转移,急需现金,进行其他投资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控股股东对于公司的经营决策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控股股东减持原因有以下方面: 1、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前景不看好; 2、公司内部的领导权力的转移; 3、发现新的其他投资项目,急需资金。
控股股东与股东减持规定的内容如下: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持有、控制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应
公司的控股股东减持的原因有急需现金、对于公司的前景没有很高的期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当股东会会议作出有关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严格意义上的绝对控股是指其中一名股东持有公司67%以
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点: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的处置方式。在一般的股权代持关系中,实际出资人隐于幕后,名义股东则接受隐名股东委托,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事实上,在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