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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的方法:先由合伙企业以其全部财产来清偿债务;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再由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合伙人清偿债务的份额如果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则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责。
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属于补充性责任,即只有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方由合伙人承担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合伙债务,个人财产优先用于清偿个人债务。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
在现实社会经济中,往往同时存在合伙债务和合伙人个人债务,这时如何确定清偿这两种债务的先后顺序,这是司法实践中必然面临的问题。对此问题各国法律存在两种不同的立法例:大陆法系国家在传统上采取并存债权原则;英美法系国家多采取双重优先权原则。并存债
1、在我国长期司法实践中,对此问题存在不少困惑。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合伙型联营企业规定“可先以联营体的财产清偿联营债务。” 2、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首先应以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企业债务,从"人合"性的特点来看,普通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
1、合伙企业债务应当由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则合伙人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承担的责任超过了其分担比例的,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合伙人清偿债务后追偿办法如下: (一)按合伙人协议约定的债务分配比例承担;如果未约定债务分配比例,但约定了利益分配比例的,按利益分配比例分担;如果既没有约定债务分配比例,又没有约定利益分配比例的,则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以其自身的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只需承担有限的责任即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是有限合伙人
合伙账目不清起诉流程如下: 1、首先应提交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原告向法院起诉提交相关材料;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
公司宣告破产,资产不够清偿债务的,当公司资产已全部用于支付各种费用、债务之后,公司已经没有任何财产时,破产管理人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一旦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管理人就可以注销公司。公司注销后,剩余未清偿的债务不必再偿还。 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