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冒名顶替上大学不判刑的原因主要包括: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2.犯罪情节轻微,依照法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 根据法律规
冒名顶替上大学行为,所窃取的表面上是姓名,实际上是盗用他人身份名义,其危害性不局限姓名,而是整个身份信息。故在《刑法》上,现在虽然没有“顶替身份罪”,但其冒用手段如涉及伪造户籍、身份证的,则涉嫌伪造国家公文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上学可能会构成犯罪。在冒用他人身份上学的这个过程中需要伪造学习的录取通知书,可能会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在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可能会构成职务犯罪。
在此类重大事宜发生之时,您应当及时联系所在地的公安局,递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件、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等。同时,您也可以尝试将相关事宜反映到所在高校或企事业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提供详
冒名顶替上大学,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受教育权等很多合法权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
看具体情况,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不构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就可以。
要看冒名顶替做了什么事,如果所作的事不违法,那么只构成侵犯姓名权;如果所做的事违法,则按行为以真实身份承担法律后果;如果冒他人之名是为了侵占他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或其他合法权益,则以侵犯被冒名之人的权利承
冒名顶替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点: 1、客体要件,冒名顶替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正常管理秩序,侵犯对象是他人接受的教育,工作、待遇的权利;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是行为人通过假冒他人的姓名,冒领录取通知书、伪造档案、户籍等替他人或窃取他人的利益,
替人顶罪构成包庇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为帮助其逃避刑事追究,故意顶替犯罪的人欺骗司法机关的,构成包庇罪。这里的“明知”,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接触被窝藏、包庇的犯罪人的情况,以及行为人和犯罪人的供述等
逮捕书上的罪名,不一定就是最终罪名。逮捕通知书上的罪名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命名,正常情况下,检察院会以此罪名进行起诉,但是起诉之后还要经过一系列的侦查过程,最终的判决罪名有可能和当初的批捕罪名是不同的。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有证据证明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