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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未登记可以解除同居关系,如果男女双方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实施以后的,只能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即可。
由于未办理合法的结婚证书,因此在法律层面属于非法同居关系,而不具有被认可的婚姻效力。这种关系的处理方式相对灵活自由,当事人可随时决定解除,无须受制于任何复杂程序与手续,更谈不上有离婚这一说法。若夫妻双方均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则需依据相关法规达
解除同居关系不能公证,同居关系本身就是一种事实状态,不是婚姻关系,法律不予调整,公证处也不对非法关系予以证明。法律规定,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未婚同居一般由双方自行解除关系即可。但如果双方同居关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前的,应当按事实婚姻处理。即双方能够就离婚等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并依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无法协商的
解除同居关系,自己解决,法院不受理,r如果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法院可以解决r《婚姻法》解释二有规定
你们的关系从法律上讲是同居关系,而不是法律所保护的婚姻关系,如你们能协商一致,就子女抚养、财产如何分割协商一致,把这些内容通过协议的方式写清楚后自行分开就可以了,不需要公证,如你们不能就子女抚养及财产
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有效吗,同居关系解除债务?同居关系只是事实关系而非法律关系,所以不用解除。因同居产生的财产纠纷属于法律关系,双方可以约定分配,协议生效后可要求履行,属于民事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
同居关系如何解除,首先要看同居是否构成事实婚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事实婚姻的特点有三个:1、同居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2、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同居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情形。另外,如果同居关系是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并且男女
同居关系如何解除,首先要看同居是否构成事实婚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事实婚姻的特点有三个:1、同居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2、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同居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情形。另外,如果同居关系是发生在1994年2月1日前,且男女双方
解除同居关系,不一定需要签订协议书。如果双方都同意签订协议书的话,就应当按照合同生效的规则来订立合同。首先,应当确保双方当事人都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都是成年人,而且是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其次,解除同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