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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扣除的大病医疗指的是以下几种大病: 1、恶性肿瘤; 2、尿毒症; 3、重症肝炎; 4、脑中风; 5、急性心肌梗塞; 6、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7、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每年医疗费负担2万元以上的其它疑难杂症等。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如下: (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及照护三岁以下婴幼儿等7项专项附加扣除。 (二)扣除标准: 1、子女教育: (1) 纳税人的子女接
专项扣除大病医疗包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属于国家对于纳税人的一种优惠税收政策,即个人收入可以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的金额之后来计算纳税金额。专享附加扣除共有六大块,分别是子女教育、赡养老人
大病医疗专项扣除的标准:对于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费用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予以扣除。
大病医疗支出是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中,唯一不是定额抵扣的,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每年80000元的限额内,据实抵扣。
大病医疗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
大病医疗费用在6项特别追加扣除中,唯一不是定额扣除,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扣除医疗保险清算后,个人负担(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自费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每年在80000元的限额内实际扣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行政法规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被赡养的老人通常指的是纳税人年满六十周岁的父母,或者是子女均已经过世年满六十周岁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 按照相关规定,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进行扣除: 1、如果纳税人是独生
工地突发疾病医疗费用由工地负责人承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因此导致的损失应当由社保或者单位进行赔偿。 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