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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收房的理由有: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开发商无故延迟交房经催告超过三个月的;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配套环境的;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的;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使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配套基础设施未交付使
权益如果受到侵害,或者没有明确的约定,都可以认定为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可以拒签,如果一定要签必须按上述要求重新拟定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当然,如果用人单位满足了上述要求,就不能拒签了。
下列情况可以拒绝收房:1.房屋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2.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3.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4.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5.开发商擅自
拒绝收房的理由有: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开发商无故延迟交房经催告超过三个月的;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配套环境的;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的;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使用、主
(一)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 (二)交付时不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三)道路、电梯、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基础生活设施不具备使用条件。 (四)建设单位变更商品房的户型、
只要卖方交付的房屋符合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一般为规划验收和消防验收),业主不应拒绝收房。业主也不能简单的以质量瑕疵为由,拒绝收房,否则视为卖方已经交付。但如果存在下面10种情形,可拒
符合条件的可以拒绝收房,拒绝交房的条件:拒绝收房条件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拒绝收房条件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
可以拒绝收房的情况如下: 1、没有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开发商没有任何原因就延迟交楼,在催告之后超过三个月才交房的; 3、没有得到批准,开发商就对房屋结构和约定的配套环境进行改变的; 4、开发商经批准对房屋
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是由开发商和购房者经过沟通协商而最终确定下来的,所以,对于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当事人必须履行。在合同签订之后,开发商应当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因此,对于开发商而言,拒绝交房属于严重的违约行为。开发商拒绝交
员工是否有权利拒绝加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的理由是不正当的,员工有权利进行拒绝,要求加班的理由是正当的,员工无权拒绝,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并且获得相应的工资报酬。法律对正当的加班理由是有明确规定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