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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中,股东出资不实及抽逃出资的问题比较严重,该问题的存在,不仅侵害公司利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同时还存在对公司债权人的欺诈,侵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除规定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缴其差额外,与此事密切关联的责任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
公司其他股东需要对虚假出资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发起人之间是基于相互的信任关系而共同从事公司设立活动的,在公司成立之前,发起人之间应属于合伙关系,合伙人应当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的发起人与虚假出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
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股东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和章程的约定向公司缴纳出资,这是股东对公司所应承担的首要的和基本的义务。各国立法一般均对股东的出资义务作了严格的规定,以维持公司资本的充实,维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如果股东未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或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情形。其本质特征是股东未支付相应对价或未足额支付对价而取得公司股权,导致公司未能实际使用出资款项进行经营,其本质上是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一
公司其他股东需要对虚假出资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虚假出资行为,在公司设立时的其他已经足额出资的股东也要与虚假出资股东一并承担连带补足责任。 其原因是,发起人之间是基于相互的信任关系而共同从事公司设
股东虚假出资的话,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请求虚假出资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足额地补缴相应的出资。具体来说,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8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的时候,每个股东只需要认缴相应的出资额部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股东就不需要按照章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需要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否则需要承担一系列法律责任:公司以及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缴纳出资。公司的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其就公司不能偿还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且,上述两个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
报假保险会承担以下责任:可能会被判刑,保险造假如果严重的属于《刑法》中规定的保险诈骗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