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表示代为保管的财物
表示代为保管的财物

表示代为保管的财物

2021-10-16 24
普法内容
代为保管的财物是指受他人委托或者基于某种事实而成立的对他人财物暂时的管理、持有。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构成侵占罪。 这种侵占犯罪行为,可以概括为“合法持有而非法占有”,即行为人出于不法之“取得意图”而侵占自己原已持有的他人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保管人可以使用代为保管的财物吗
    保管人可以使用代为保管的财物吗

    保管人一般不可以使用代为保管的财物。保管人除不能自己使用外,也不能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并且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1-04-24 212
  • 代为保管财物怎么认定?
    代为保管财物怎么认定?

    代为保管的财物的认定是: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当事人通过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约或有关规定,依约对他人的财物进行收藏、管理。将代为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构成侵占罪。

    2020-11-03 270
  • 表示代为支付的法律认定
    表示代为支付的法律认定

    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具体构成条件如下:第一,须合同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在,且债权人与债务人有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口头或书面约定。这是第三人能够代为履行的前提和必备条件,两者缺一不可。若合同当事人之间没有第三人代为履行的约定,则第三人代为履行

    2021-03-27 911
专业问答更多>>
  • 简述保管人能作为代为保管的财物吗?

    我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五条规定: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除双方约定的以外,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保管物,否则造成损

    2022-07-03 15,340
  • 如何认定代为保管财物的效力

    代为保管的财物是指受他人委托或者基于某种事实而成立的对他人财物暂时的管理、持有。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构成侵占罪。 这种侵占犯罪行为,可以概括为“合法持有而非法占有”,即行为人出于不法之“

    2023-08-06 15,340
  • 委托物业管理房产可以视同代为保管的财物吗

    物业租赁与代管业务在法律概念界定上存在显著差异。后者通常指代理人为委托方提供财物或者文件的保存服务;反之,前者乃是出租方将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之类的资产出租予承租方进行实际使用。尽管两种业务均涉及到对财

    2024-10-05 15,340
  • 代理表示什么

    1、行为人根本没有代理权,但被代理人的某种行为造成一种授权的假象,从而被代理人须对其授权行为负责。 2、行为人虽有代理权,但代理权被限制,而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善意的第三人相信代理权未被限制,或者从客

    2022-11-1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社保卡为什么显示注销 01:05
    社保卡为什么显示注销

    社保卡显示注销的原因如下: 1、持卡人因为死亡或者失踪等原因被公安部门注销户籍的,可以申请注销社保卡; 2、在换社保卡时,持卡人在领取新的社保卡之后,旧卡由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窗口收回,然后旧卡可以注销和物理破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如果又

    40,591 15,340
  • 物权的公示方法有 01:02
    物权的公示方法有

    物权的公示方法有: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作为物权公示的方法,动产物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以交付作为物权公示的方法。在中国,机动车辆、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必须以登记作为物权的公示方法。针对动产物权关于动产的占有,是作为静态权利表征的占有,是对物的事实上的

    1,640 15,340
  •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区别 01:41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区别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区别有: 1、两者概念不同。表见代理指的是,虽然行为人在事实上没有代理权,但是相对人有理由认为其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而无权代理指的是行为人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

    4,398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