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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房分手后,有约定的,房子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可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一致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如果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份共有,就是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分割房子;不能证明出资比例的,按照一般共有分割房产。如果不能证明共同出资的,按房产登记的名字是谁,房子就归谁。
如果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份共有,就是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分割房子;不能证明出资比例的,按照一般共有分割房产。如果不能证明共同出资的,按房产登记的名字是谁,房子就归谁。
同居期间所购买的房产,按一般共有关系处理,分手或解除同居关系时,可以均等分割,也可以考虑财产取得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同居时间等客观情况予以公平处理。
如果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份共有,就是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分割房子;不能证明出资比例的,按照一般共有分割房产。如果不能证明共同出资的,按房产登记的名字是谁,房子就归谁。
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同居关系不能严格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 1、同居后共同购得的房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2、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最高人民法院在1989年11月21日作出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
70年产权的房子的国土使用权用途是居住用地,其国有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为七十年,七十年期满后,如果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房子仍然归原房屋所有人所有。但土地使用者,即房屋所有人不
首先,法律上没有假离婚。只要进行了离婚登记,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就已经离婚。 离婚后购买的房子原则上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归谁所有。即使能够证明购房资金来源于双方共同的财产,房子依然是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但出资方有权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房屋所有权
夫妻在结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汽车,即使登记在一人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参与分割。具体如何分割可以按照下面的规则确定: 第一,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分割方案,尊重当事人的个人意愿; 第二,如果夫妻无法协商一致,在归属问题上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