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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之后,任何一方所产生的借款行为均被视为属于当事人自己的债务,而并非与前任配偶有直接关系。但若在离婚之前,已经处于过世状态的那一方曾有借贷情况存在,我们必须先了解该笔债务究竟是发生于离婚手续办理期间还是在离婚和过世之前就已经发生。若是发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
1、如果你妻子所欠债务是她个人行为,比如赌博,或者用于其他个人开支,那么你作为丈夫没有偿还义务,因为那是你妻子的个人债务; 2、如果你妻子是因为你们家庭的共同经营、共同生活而在外欠下债务,就是说,你妻子欠债是为了家庭,或者是用于家庭开支,那
夫妻关系续存期间发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了特别约定是个人债务的外),夫妻应当负担共同的偿还责任。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
这里面有两个法律层次关系,一是夫妻做为家庭财产的共有人,共同享有财产权,当然也要共一承担债权。另一个法律关系是,妻子与丈夫的人身侵权关系,妻子伤害丈夫理应进行赔偿,因此当丈夫为治病的必要花费,当然由妻
1、婚前个人负债的,一般视为个人债务,配偶无需偿还; 2、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
丈夫欠钱,妻子不一定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妻子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形,主要针对的是共债共签的情形。对于妻子一方确实不知情、同时不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或者是丈夫一方在婚前就欠下的个人债务,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妻子都不需要承担连带的责
丈夫有病,妻子也可以离婚。在我国,法定禁止离婚的情形只包括了以下两种情形:1、双方属于军婚,也就是一方是现役军人,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2、女方正处于怀孕期间,或者是怀孕后分娩的一年内,或者是终止妊娠的半年内。只有上述两种
关于夫妻离婚时债务的承担问题,有以下三种情况:1、以夫妻双方的共同名义出具的借据,或者夫妻双方共同求借的借款,不管该笔借款用于何处,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对其均有全部清偿的义务。除此之外,一方假借配偶的名义共同借款的,如果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