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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属学校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调整的对象,其教职员工在寒暑假期间由企业抽调部分人员加班是可以发给加班工资的。 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看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按时获得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期的带薪休假。这一条规定说明寒假、暑假是老师的法定假日。《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三)款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
打暑假工加班可能会有加班费。暑假工如果订立劳动合同,加班要支付加班费。如果只是提供一定的劳务,由双方协商劳务费支付问题,加班是否有加班费需要协商确定。
企业所属学校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调整的对象,其教职员工在寒暑假期间由企业抽调部分人员加班是可以发给加班工资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三)款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必须与劳动者本人协商
你拿出来你们当时签订的合同,看合同是要怎样商定的。还有就是加班费不是商定多少就是多少,而是要根据你什么时候加班来计量加班费的准则如下: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准则支付高于劳动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加班费用的具体计算方式包括下面这三种: 在标准的工作日安排下,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而工作单位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作报
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和调休不违法。平常周末加班的员工,一般可以以通过调休来代替加班费。但是平时工作日延长时间加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可以优先安排调休。因此工作日加班的,不能以调休来代替加班费,公司在工作日安排了加班,就需要向
员工是否有权利拒绝加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的理由是不正当的,员工有权利进行拒绝,要求加班的理由是正当的,员工无权拒绝,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并且获得相应的工资报酬。法律对正当的加班理由是有明确规定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