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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否处置质押物

债权人可否处置质押物

2021-04-20 89
普法内容
债权人不可以处置质押物,在质权存续期间,如果没有经过出质人的同意,质权人随意处置质押财产造成其损害的,质权人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且质权人对质押财产负有保管义务。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三十二条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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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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