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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权这么做,也不能辞退该员工,“未经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的许可生育第二胎,的确违法,依法应承担行政责任。”不过这种行为不能简单地等同于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在劳动法律责任与其它法律责任的衔接上,根据前述第39条的第(六)款,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
1、无故辞退员工,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
1、员工违法生育的,公司不得仅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公司在内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违反计划生育将解除劳动合同。且该规章制度经员工讨论,并向员工公示征求意见的,则公司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1、在当地实行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之前,职工受开除处分而又未重新参加养老保险的,原国家承认的工龄取消,不能办理退休; 2、开除后又重新参加养老保险的,按新参保人员对待。 3、属于在当地实行职工个人缴纳
公司无权这么做,也不能辞退该员工,“未经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的许可生育第二胎,的确违法,依法应承担行政责任。”不过这种行为不能简单地等同于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在劳动法律责任与其它法律责任的衔接上,根据前述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
首先,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在我国,未婚先孕是不违反计划生育的,未婚生子才违反。但是,如果未婚先孕,在给非婚生子女办理准生证和户口
计划生育从1972年开始实行的。新中国成立以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走过了曲折、悲壮、辉煌的历程。所谓“曲折”,是因为我们党在人口问题的认识上出现过反复和偏差;所谓“悲壮”,是因为广大群众特别是育龄妇女为落实基本国策做出了巨大奉献和牺牲;所谓
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需要给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具体要赔偿多少钱,要看具体的情况和员工的工作年限。赔偿金一般是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二倍来计算。当然,也有少数情况是公司解聘员工不需要支付赔偿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