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财产权的四个权利
财产权的四个权利

财产权的四个权利

2022-11-07 436
普法内容
(一)占有和占有权 占有是主体对于物基于占有的意思进行控制的事实状态。占有是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控制。对物的控制也称为对物的管领,它需要借助身体与物发生一种外部的接触。但是,占有人必须具有占有的意图,占有人事实上控制或管领了某物。占有尽管是主体对物事实上的控制状态,但并非在法律上没有意义;相反,占有常常形成一种法律关系。占有人因占有可能取得占有权甚至所有权,即使不能形成权利的占有,在法律上也可获得保护,故占有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根据占有人是否有权占有某物,可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有权占有,是指基于法律或合同的规定而享有对某物进行占有的权利。此种对物可以进行占有的权利,在法律上又称为本权。本权主要包括依合同取得的合同债权(如因保管、租赁合同等而取得对物的占有)、物权(如所有权、用益物权)等。在有权占有的情况下,占有背后通常有本权。占有和本权的关系表现为当本权受到侵害时,保护占有则具有保护本权的作用。另一方面,本权可以强化占有,保护本权当然可以维护占有人对物的合法占有。总之,在有本权的情况下的占有,称为有权占有,亦称正权原占有。所谓无权占有,是指无本权的占有。如窃贼对赃物的占有,承租人在租赁期届满以后对租赁物的占有。 无权占有通常可以分为二类: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所谓善意占有,是指不法占有人在占有他人财产时,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其占有是非法的。例如,不知道他人在市场上出售的财产是其无权处分的财产而以合理的价格购买了该财产并对该财产进行占有,占有人占有该财产主观上是善意的。如果占有人明知其无占有的权利或对其有无占有的权利有怀疑,则应为恶意占有。 (二)使用权 使用,是指民事主体按照财产的性能对其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或生活的某种需要。在任何社会经济形态中,人们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都不是目的,占有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物的使用价值或增值价值。所以,不论是所有人还是非所有人,他们占有财产,最终是为了对财产有效地利用或从中获得经济上的利益。这种利用财产的权利,就是使用权。法律上有所有权的人有当然的使用权,但享有使用权的人,并不一定有所有权。 (三)收益权 收益,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基于财产而产生的物质利益。收益权是指从财产上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的权利。在民法上收益主要是指孳息。 所谓孳息是指财产上产生的收益。孳息分为两种: (1)天然孳息,是指原物因自然规律而产生的,或者按物的用法而收获的物,如母鸡生蛋、树上结果。天然孳息可以是自然的,也可以是人工的(例如从羊身上剪下的羊毛等)。但是人工产生的物必须不是对出产物进行改造加工,例如将牛乳制成乳酪,就不是天然孳息。 (2)法定孳息,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由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如出租房屋的租金、借贷的利息。法定孳息是由他人使用原物而产生的。自己利用财产得到的收益以及劳务报酬等,不是法定孳息。天然孳息在没有与原物分离之前,只能由原物所有人所有。在孳息(天然的、法定的)产生以后,如果法律或合同没有特别规定,则就由原物所有人所有。如果原物已移转占有,依照法律或合同的规定也可以由产生孳息时的合法占有人所有。但是,占有人必须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收取孳息。原物所有权移转以后,对孳息的取得权也随之移转,物的原所有人无权请求新所有人返还物的孳息。 (四)处分权 所谓处分权,就是所有人对财产(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进行消费和转让的权利。对财产的消费(包括生产和生活的消费)属于事实上的处分,对财产的转让属于法律上的处分,两者都会导致所有权的绝对或相对消灭。所以,处分权决定了财产的归属,它是所有权区别于他物权的一个重要特征。 处分权是由物具有交换价值决定的,法律上的处分意味着物的转让。处分权是财产所有人最基本的权利,也是财产所有权的核心内容。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处分权是由财产所有人来亲自行使的。但是处分权作为所有权的一项权能,也是可以基于法律规定和所有人的意志而与所有权分离的。处分权的分离并不一定导致所有权的丧失。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构成了完整的财产所有权的四项权能。财产所有人可以将这四项权能集于一身统一行使,也有权将这四项权能中的若干权能交由他人行使,即财产所有权的四项权能与财产所有人相分离。在社会生活中,财产所有人正是通过这四项权能与自己的不断分离和回复的方式,来实现其生活和生产的特定目的。因此,财产所有人将其财产所有权中的四项权能暂时与己相分离,并不产生丧失其财产所有权的后果,而是财产所有人行使其权利的有效形式。例如,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公民或者企业,并不丧失国有土地所有权,而是借助于出让关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土地的价值,并获得良好的效益。
《宪法》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人大权利哪四个权利
    人大权利哪四个权利

    人大权利的四个权利分别是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1、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 2、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 3、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4、

    2023-01-12 14
  • 财产权利是指权利人对财产的什么权利
    财产权利是指权利人对财产的什么权利

    一、财产权利是指权利人对财产的什么权利 1、财产权利是指权利人对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财产权包括物权与债权两大类。物权性财产权利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地役权、矿业权、渔业权等,债权性财产权,如损害赔

    2022-07-05 22
  • 员工的五个义务四个权利
    员工的五个义务四个权利

    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主要内容包括: 1、有依法获得社会保险的权利。 2、有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的权利 3、有权了解和掌握事故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并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有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

    2020-06-28 18
专业问答更多>>
  • 专利权的四个特征

    (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成果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

    2023-02-08 15,340
  • 四类财产和权利不能继承的情形

    不属于遗产范围的财产和权利有:专属于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专属于被继承人本人的财产权利、他人的财产。它们具体包括:

    2022-10-26 15,340
  • 夫妻个人财产的权利有什么

    (一)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实行婚后夫妻财产共有制(除夫妻另有约定的),夫妻双方中任何方均不得擅自处理共有财产。 (二)夫妻双方均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

    2023-09-13 15,340
  • 哪些财产和权利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

    1、被继承人的人身权、政治权利。 人身权利包括:姓名权、人身自由权、劳动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生命健康权、受教育权、休息权等。 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

    2022-03-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享有什么权利 01:05
    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享有什么权利

    产权人即是所有权人,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所有权人对于自己拥有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和设定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相关权利。也就是说,房屋的产权人对于自己的房屋依法享有

    769 15,340
  • 妻子死后岳父岳母有分割财产的权利不 01:24
    妻子死后岳父岳母有分割财产的权利不

    妻子死后,岳父岳母作为妻子的亲生父母,当然享有分割遗产的权利。根据继承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了父母、配偶以及子女。其中,父母既包括亲生父母,又包括养父母,还包括抚养继子女成年的继父母。自然人死亡后,他的个人合法财产就会

    1,730 15,340
  •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 01:13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构成重复抵押。但是只要债权不超过抵押物的价值,是合法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之前,法律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抄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抵押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

    3,033 15,340
法律综合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