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规定
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规定

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规定

2024-04-20 1
普法内容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规定是第三人对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或者第三人虽没有独立请求权,但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也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经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n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n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裁定书具体有什么规则
    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裁定书具体有什么规则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是无需单独立案的,直接加入到已经立案并审理的案件之中就可以。一、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时间。

    2024-06-04 23
  •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是以下三点: 1、对于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发现第三人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诉讼请求而没有提起诉讼的,不管原告同不同意追加,人民法院均应该依职权通知追加该第三人; 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

    2022-07-02 703
  • 二审期间能不能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审期间能不能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审期间不能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但具体情况应具体而定。 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

    2024-05-23 54
专业问答更多>>
  • 第三人怎么参加第三人行政诉讼

    1、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动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 2、《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

    2022-11-09 15,340
  • 民事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是哪些

    民事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是: 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对诉讼中原告、被告所主张的独立民事实体请求权,在民事诉讼程序中第三人对该请求权的主张作为参加诉讼的理由; 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

    2023-02-20 15,340
  • 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怎么收取诉讼费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要交纳诉讼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不需要交纳诉讼费。

    2022-10-06 15,340
  • 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裁定书具体有哪些规则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是无需单独立案的,直接加入到已经立案并审理的案件之中就可以。一、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时间。

    2022-08-2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诉讼参与人和诉讼参加人的区别 01:01
    诉讼参与人和诉讼参加人的区别

    诉讼参与人和诉讼参加人的区别如下: 两者的对象范围不同。民事诉讼参加人是指除当事人以外的参与民事诉讼并在诉讼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负担一定诉讼义务的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民诉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

    5,474 15,340
  •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期限 00:53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期限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时效是:第三人应该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逾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予驳回。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法律规定的第三人,优于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

    2,034 15,340
  • 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01:03
    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如下: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作时间的长度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集

    6,978 15,340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136-8115-4805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