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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一般不可以撤销。被拆迁人作为拆迁房屋的合法产权人,有权利与拆迁组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以后,没有法定的可撤销或者无效的情形,不得随意反悔。 征地补偿协议签订程序: 1、发布拟征地通告; 2、征询村民意见,
征收与拆迁补偿的区别有: 1、主体是不同的,征收属于政府行为,在你的房屋年限到了之后,将原来的地方收回去,做其他用途。 2、拆迁是在年限没有到的情况下,或者年限已到达的情况下。 3、征收和拆迁的目的也是不同的,国家对房屋进行征收是为了公共的
可以撤销征收补偿决定的情形有:补偿价低于市场价的、征收补偿的计算违法的等,对于上述情况下,拆迁户可以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作出处理后撤销征收补偿的情况。
依据国务院590号令精神,房屋征收先要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现场征求公众意见30天以上,确认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在规定期限内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就房屋征收不能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拆迁人收到征收补偿决定的,房子还有救的,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还是有机会提高房屋补偿的,如果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
被征收人一般通过政府在征收范围内发布的公告,知悉房屋征收决定。县级、市级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拆迁决定后,必须在征收范围内及时发布公告,公告的内容应包括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被征收人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以及其他征收相关事项。 政府在张贴公告
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具体规定如下: 1、被征收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
根据相关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是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父方直接抚养: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生活的;2、母亲有抚养能力但不尽抚养义务的;3、其他使子女无法与其共同生活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