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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加上名字,房子也未必是一人一半。房产证上加名字,即房子成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就可以主张分割。 如果登记为按份共有的,如果双方离婚,一般会按照登记的情况来分割。 如果登记为共同共有,这种情况下,法院还是会依据房子的来源、双方做
房产加名字之后产权不一定就拥有一半。 房屋以产权登记为准,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对该房产有协议,无论产权登记是否有另一方名字均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则产权不
婚前房产证加上配偶的名字;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其房产权就是属一人一半的。。。因为只要在房产加上名名,店堂有了产权,加上没有确定份额,就是属一人一半的产权。如果是在房产证上确定有各占的份额,就是按份额分配产权。因为已经是具了各自产权部分,是没有
婚前男方自己首付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房屋的产权是归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房产证上面加上女方的名字,就意味着男方将自己的房屋产权无偿的赠与了女方一半,这时候这个房屋的产权就是男、女双方各占一半
婚前房子如果加了对方名字就原则上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但也有例外情形: 1、婚前房子无抵押贷款的,房子加名后,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房子存在抵押贷款的,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时,必须经过银行。银行同意加
婚后加名离婚的房子不一定是一人一半,一般以房产证上的产权登记为准。 如果婚后房屋合同加上名称,双方属于共同关系,即房屋成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的赠与合同,该行为是赠与行为,因此有效。 该房屋应
买卖或者赠与方式加名,具体咨询房产交易中心。
有些夫妻在结婚之后,为了维护两个人的感情,通常会把另一半的名字加在自己的房本上,但是当房子给另一半加名之后,还能反悔吗?我们说赠予对方房子之后能不能反悔,我们需要分情况来看。第一,一方只是答应了把房子赠与另一方,但是还没有办理公证,也没有办
房子一人一半可以强制执行。 1、如果执行标的系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豁免执行。 2、但是,并非被执行人只要仅有一套房屋,就一律停止执行。 3、按照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
房本上加了名字,离婚的时候不一定能平分房子。加名意味着两个人对房子共同共有,但是并不代表各自有房子的一半。当涉及到分割房产时,法官会根据房子的来源,也就是双方对房子的贡献度、登记结婚的时间、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否存在过错等角度来综合考量,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