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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7章第23条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被赡养人中的年满60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
赡养一个老人和多个老人,抵扣个税额度是一样的。 根据相关规定,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1、如果是独生子女的话,那么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则由当事人一人独享; 2、如果不是独生子女的话,则有当事人和当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是指纳税人赡养60岁以上父母和子女已经去世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赡养费用,可以税前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23根据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和孩子都
个税赡养老人抵扣依据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二十二条。前述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
赡养人应该对身体患有疾病的老年人进行及时给予治疗救治和护理;对经济较为困难的老年人,应该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支持;针对生活无法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该要承担起照料老人的全部责任;如果出现无法亲自照料的老人的赡养人,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
作为子女赡养人是应尽的义务,赡养人应该对身体患有疾病的老年人进行及时给予治疗救治和护理;对经济较为困难的老年人,应该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支持;针对生活无法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该要承担起照料老人的全部责任;如果出现无法亲自照料的老人的赡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