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债务担保的范围是什么
债务担保的范围是什么

债务担保的范围是什么

2022-08-11 164
普法内容
债务担保的范围一般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具体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当事人要设立担保物权,则应当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担保债权的范围是什么?要怎么理解?
    担保债权的范围是什么?要怎么理解?

    担保债权的范围根据当事人的约定确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则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其中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

    2022-03-27 37
  • 债务人是什么?债务人的基本范围是什么?
    债务人是什么?债务人的基本范围是什么?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2021-02-05 185
  • 什么是公益债务范围
    什么是公益债务范围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2023-02-23 224
专业问答更多>>
  • 借款合同债务担保范围

    在登记实务中,经常遇到借款合同载明的债权与抵押权合同载明的被担保的债权数额不一致的情况。借款合同中债权担保范围这种情况主要分为两类: 一是借款合同载明的债权数额大于抵押权合同载明的被担保的债权数额,这

    2022-08-09 15,340
  • 多人共同担保债务范围包括什么

    担保人与间,如果约定了必须先履行与的清偿的话,可以要求先履行对债务人部分的。没有约定债务人必须优先清偿的话,可以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人未清偿的债务。履行完后可以对债务人进行追偿,没有约定追偿优先次序的话

    2022-08-26 15,340
  • 担保指什么?担保范围指的是什么

    担保范围是指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财产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一般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但当事人对担保范围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处理。

    2021-11-23 15,340
  • 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是什么, 债务人提供的留置权的范围包括哪些

    一、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1)主债权。主债权是指留置权人基于合同而发生的要求债务人履行主要义务的权利,有时又被称为原债权或本债权。如承揽合同中定作方应当支付报酬,即是指债权人的主债权。(2)利息。利

    2022-03-1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债权债务继承范围是如何确定的 01:21
    债权债务继承范围是如何确定的

    在继承过程中,不仅会涉及遗产的继承,还会涉及债权债务的继承。要确定债权债务的继承范围,首先要就债权债务这两个不同的权利义务做出区分。对于债务的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人以实际继承的遗产为限度,继承被继承人的债务。换句话

    979 15,340
  • 根据义务承担者的范围权利分为什 01:01
    根据义务承担者的范围权利分为什

    根据义务承担者的范围权利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所要求的义务的承担者不是某一人或某一范围的确定的人,而是一切人。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所要求的义务的承担者是一定的个人或某一集体。相对权的主体必须通过,特定义务人的履行义务的行为

    1,377 15,340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什么 01:34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什么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 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2、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

    1,341 15,340
刘征鑫律师 刘征鑫律师

重庆合益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企业法律顾问、婚姻家庭、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89-8367-2457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