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城管有权扣押物品。城管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没收摊贩东西,但是在扣押东西的时候应出具执法文书。严格来说,城管执法只能暂行扣押违法经营工具,而且必须写暂扣通知书,上面有让当事人前去处理的日期等等。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为制止违法行为的继续
城管扣押物品不可以不去处理。城管把东西收了,在违章者根据相关规定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后,是可以要回的。扣押后决定没收的蔬果、食品等,在当天运送给社会福利部门,由福利部门开具接收证明;暂扣的横幅、纸箱等不便保存、无经济价值的物品,则当场销毁。
派出所扣押物品的规定有: 1.与治安案件、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扣押。 2.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适用扣留的车辆、机动车驾驶证,可扣押。 3.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可扣押。 4.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
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邮件、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电报,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更换、破损或自行处理。明确与案件无关的,应在三天内解除扣押,返还原主或原邮件部门、网络服务部门。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
扣押物品期限最长为三年。根据法律规定,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若查明被扣押物品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并予以退还。
查封和扣押,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概念不同:查封是指,对涉案人员的财物或场所就地封存的强制措施。扣押是指,公安机关为防止案件当事人处分、转移财产而对涉案财产采取的扣留、保管的强制措施; 2、封存物品的地点不同:查封是将物品封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相关规定有: 1、第一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以及其他财产;法院作出裁定后,将财产送至申请执行人。不适合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保全人负责来保管。 2、对申请保全人或是他人
离婚案件一方原则上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在原告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从级别管辖来看,此时对离婚案件进行管辖的,往往都是基层人民法院。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