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多份遗嘱并存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根据法律规定,在多份遗嘱效力强弱一致的情况下,订立在后的遗嘱效力优于订立在前的遗嘱效力。当多份遗嘱存在冲突时,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如果立遗嘱人立了多份遗嘱,公证遗嘱效力最强,如果无公证遗嘱,遗嘱内容不相抵触,可以依照在先订立的遗嘱,如果遗嘱内容相抵触的话,就应当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了。
如果都是非公证遗嘱或者都是公证遗嘱,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如果既有公证遗嘱又有非公证遗嘱,部分时间先后,公证遗嘱效力大于非公证遗嘱效力
如果立遗嘱人立了多份遗嘱,公证遗嘱效力最强,如果无公证遗嘱,遗嘱内容不相抵触,可以依照在先订立的遗嘱,如果遗嘱内容相抵触的话,就应当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了。
1、立数份遗嘱的,如果遗嘱内容之间有冲突,应该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如果遗嘱之间没有冲突,那就都是有效的。遗嘱人在订立遗嘱的时候需要在最后写上遗嘱的订立时间。 2、法律依据:《民法典》 (1)第一千一百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推定变更、撤销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改变了多份遗嘱内容不同时的效力位阶
1.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
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在我国遗嘱继承的方式存在多种,具体包括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因此要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必须根据不同遗嘱的类型,适用不同的规则要求。除了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其他四种类型
民法典第1042条主要是关于几类法律所禁止的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一、禁止包办、买卖婚姻以及借婚姻索取财物。其中包办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强迫其缔结婚姻;买卖婚姻则是指婚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
自书遗嘱只需要一份,不需要准备多份,前提是该份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即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