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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就是法院判孩子抚养权的相关回答。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时子女的抚养权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法院判决归谁抚养就归谁抚养,一般不能改变。但为了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使儿童能够健康成长。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
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的法院不会判刑。支付抚养费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而且就算是法院判决后没有能力执行不执行的也不会构成犯罪。因为只有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才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
法院判好的抚养费在如下几种情况可以适当减少: 1、因支付人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能够负担的; 2、因支付人犯罪要服刑,无力支付的; 3、抚养子女一方再婚的配偶愿意抚养的。
共同抚养不一定是轮流抚养,轮流抚养只是共同抚养的其中一种形式。法律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谓轮流抚养,是指父母在不同的时间段轮流抚养孩子。
《婚姻法》设定的是离婚后由一方抚养孩子的情形,如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不是。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的,如有实际情况的,应允许变更,增加或者减少。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
抚养权法院判了还能争取,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
不给抚养费也可以争取抚养权,但是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但是需要注意,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并不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而是在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就已经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相应的安排。因此,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
第一次提起诉讼法院不准许双方离婚,如果在第二次提起诉讼期间,原告还是没有提交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证据,法院当然可以继续判决不准许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换句话说,无论是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还是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都会围绕着夫妻双方是
离婚是社会的热门话题,离婚的过程之中抚养权归属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往往双方都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三岁的孩子,抚养权的确定应该是综合考虑父亲和母亲各自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看孩子到底跟着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就要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