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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 1994年2月1日后共同生活的就已经不存在事实婚姻的问题了,只能属于同居关系(补办结婚证的除外)。
1、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事实婚姻如双方要离婚则必须到法院起诉。 2、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
事实婚姻中的当事人可通过下列方式离婚: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若双方不愿意补办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胜利离婚案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且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
如果是在94年2月1日前同居构成事实婚姻,可以诉讼离婚,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事实上,离婚是在婚姻情况下根据不同的时间处理的。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求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
事实婚姻,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符合婚姻实质性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实施后,只能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
事实上,婚姻离婚比较少见,根据法律规定,未登记结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应区别对待:1、根据事实婚姻处理。到1994年2月1日为止同居,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由于法律认可并
如果要解除事实婚姻,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离婚,或者起诉到人民法院进行离婚。如果男女双方不构成事实婚姻,只是同居关系的,当事人可以自行解除,不用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法院也不会受理这类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的区别在于,如果男女
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只有领取结婚证,夫妻关系才确立;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关系不成立。因此,事实婚姻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一方直接与另一方分居,结束同居关系即可。如果就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问题存有争议,可协商解决
事实婚姻并不需要离婚,离婚的前提在于双方有合法有效的婚姻。换句话说,双方并不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也不需要提起离婚诉讼,就能够解除事实婚姻关系。但是,如果双方对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和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双方也可以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