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什么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什么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什么

2022-04-14 866
普法内容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 (1)上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集; (2)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发行人依法申请公开发行证券所报送的申请文件的格式、报送方式,由依法负责注册的机构或者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八条  发行人依法申请公开发行证券所报送的申请文件的格式、报送方式,由依法负责注册的机构或者部门规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有什么情形的可以公开发行证券
    有什么情形的可以公开发行证券

    可以公开发行证券的情形: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2、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

    2020-06-14 328
  •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与私募债券有什么区别?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与私募债券有什么区别?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与私募不一样,区别有,非公开发行只针对特定少数人进行股票发售,而不采取公开的劝募行为,私募是指向小规模数量合格投资者出售股票。二者从定义上也是有差别的,而且在不同的领域也有所不同。

    2020-06-20 458
  • 哪些情形是公开发行证券?
    哪些情形是公开发行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2024-05-08 2
专业问答更多>>
  • 对已经发行过公司债券的公司在什么情况下不能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根据法律规定,对已经发行过公司债券的公司,如果有以下情况的,不能再次公开发行债券: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

    2022-02-15 15,340
  • 哪些情形不得重复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2)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3)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

    2023-06-13 15,340
  • 什么情况下不能再次发行债券

    根据法律规定,对已经发行过公司债券的公司,如果有以下情况的,不能再次公开发行债券: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

    2022-11-02 15,340
  • 公司为什么不能发行公司债券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况,目前我国仅限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依照本法发行公司债券。也就是说,如果你

    2022-03-2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什么 01:16
    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什么

    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条件包括: 资产方面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对总计发行债券的限制规定:债券余额加起来计算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盈利方面的要求:近三年平均可分配

    3,274 15,340
  • 公司债券发行流程怎么走 01:17
    公司债券发行流程怎么走

    公司债券发行流程如下: 1、公司作出决议或决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要由董事会制订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作出决议; 2、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提出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资料。具体包括了,公司登记证明

    3,254 15,340
  • 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的情形有哪些 02:05
    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在挂牌上市的过程中尤其是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今天我们来讲讲关于董监高任职资格方面的问题。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1、个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被限制民事行为能

    2,965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