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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破产申请受理前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3、未到期的债权; 4、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 5、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
在清算财产分配完结之前,没有申报债权的债权人随时有可能主张自己的权利。 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如果存在不可抗力等原因,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没有前来申报债权的负债可能实际上并不存在。
对于破产重整中未按期申报的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第2款间接规定了未按期申报的债权可以补充申报,但是该条规定较为笼统和模糊,对于实践操作中如何补充申报等很多细节问题都没有涉及到。一方面,与破
怎样债权申报?债权申报的方式是: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还可以申报。但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
破产清算未申报的债权不予消灭,债权人可以另行主张权利。 破产程序中未申报债权的,只使其丧失参与分配、表决等权利。债务人的债务不当然消除,也不影响债权人要求其他责任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处理方式不一样,但是立法的大思路是一致的——都认,但结果不一样!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第56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
破产债权进行申报的流程如下: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2、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
破产清算债权人都有以下权利: 1、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 2、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3、通过重整计划; 4、通过和解协议; 5、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程序是: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