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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产保全担保由申请人或者第三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数额一般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 2、申请人向人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后,人民法院裁定保全的,申请人要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申请,不予财产保全。
如果担保人全部财产被申请保全,没有继续履行担保义务的能力的,那么就不能继续提供担保。 反之,在被申请财产保全之外,有其他财产的,可以继续提供担保。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
1、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中,被执行人确有暂时困难,缺乏偿付能力时,为了保证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得以实现,其本人或第三人(即担保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而暂缓执行的一种制度。其特征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
1、财产保全是不需要反担保的,如果被申请人对保全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供担保解除保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保全解除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
担保合同中,反担保不是由政府提供,担保人可以申请反担保:反担保定义如下:注;仔细阅读最后两段。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担
银行担保合同没有担保期限的限制。而对于贷款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限,通常情况下,还是要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具体担保规定如下: 1、如果银行贷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限的,则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后六个月结束;
能否保全担保人的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担保人配偶财产如果在申请范围内或者与案件有关的,债权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2、若没有相关联系,不能申请保全。 财产保全的流程如下: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
保全费一般由申请保全的当事人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的。如果属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主动采取保全措施的情形,不收取费用。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