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抽逃出资的主观要件
抽逃出资的主观要件

抽逃出资的主观要件

2024-04-28 12
普法内容
抽逃出资的主观要件是存在抽逃的故意。 即故意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对于由于某种过失造成虚假出资的,不应作为犯罪处理。例如对非货币出资的评估出现一些误差造成的虚假出资等。由于种种原因造成评估误差较难避免,只要不是故意的,都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n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主体,抽逃出资怎样判刑呢?
    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主体,抽逃出资怎样判刑呢?

    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实施了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时,就可构成本罪,不须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同时具备。

    2024-05-19 23
  • 抽逃出资罪的主体与客体?
    抽逃出资罪的主体与客体?

    抽逃出资罪的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公司股东或发起人虚假出资,会在事实上使公司的注册册资本大大低于其登记注册的资本甚或陷于虚无,从而使公司成为在事实上没有权利能力或责任能力的空壳子公司而擅自抽逃公司出资或股本的行为,实质上是对其他

    2024-07-27 14
  • 抽逃注册资金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抽逃注册资金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抽逃注册资金的构成要件有:一是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二是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三是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抽逃注册资本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这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司的债权人,因

    2020-11-15 121
专业问答更多>>
  • 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主体,抽逃出资怎样判刑呢?

    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实施了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时,就可构成本罪,不须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同时具备。

    2022-08-02 15,340
  • 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以及抽逃出资的主要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

    抽逃出资是指公司的股东或投资者违反法律规定,在公司验资后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其表现形式一般包括: (1)股东在公司成立且资本到位后,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以购买设备等为名,用假购物收

    2022-03-15 15,340
  • 抽逃出资主要以什么形式认定出资

    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以及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抽逃出资会被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的罚款。

    2023-09-20 15,340
  • 抽逃出资量刑要什么条件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

    2023-05-0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抽逃出资的法律后果 00:55
    抽逃出资的法律后果

    公司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且抽逃出资的股东不经过诉讼时效的约束。换句话来说,也就是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补足出资的责任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股东抽逃出资,其实是对公司的侵权行为,且是对公司的不守承诺的行为。除此之外,股东抽逃出资

    1,366 15,340
  • 什么是抽逃出资罪 01:01
    什么是抽逃出资罪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抽逃出资罪,主要指的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违反了《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在公司成立之后,又抽逃其出资资金,涉嫌金额巨大、产生后果较为严重的、或者导致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犯罪客体为:国

    1,362 15,340
  • 抽逃出资的情形有哪些 01:42
    抽逃出资的情形有哪些

    抽逃出资的情形包括:1、公司资本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

    2,560 15,340
公司法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