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专项附加扣除办理申报流程包括两种途径,分别是由单位办理申报和个人自行申报。 1、由单位按月发工资预扣税款时办理。除大病医疗以外,对其他五项扣除,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2、自行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办
没有扣除项的可以先不用填写,等有符合扣除条件的款项后再进行申报填写。 如果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的金额未达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无需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部门和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向税务部门提供或协助核实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的信息。 同时明确,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 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继续教育属于学历教育的,按照每月
个税专项扣除可以累计。如果员工未能及时报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补报,由扣缴义务人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员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首先,个人所得税特别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儿童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率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个特别扣除。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
个人所得税特别追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特别追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儿童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6个特别追加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的有关规定,纳税人的子女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可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进行扣除,即一人每月按1000元扣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行政法规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被赡养的老人通常指的是纳税人年满六十周岁的父母,或者是子女均已经过世年满六十周岁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 按照相关规定,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进行扣除: 1、如果纳税人是独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