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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后不签合同的主要责任是什么

中标后不签合同的主要责任是什么

2020-04-04 80
普法内容
中标后不签订合同的法律责任是缔约过失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是招标人不签订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 (四)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五)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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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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