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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行为的行为有哪些

缔约过失行为的行为有哪些

2021-01-19 133
普法内容
属于缔约过失行为的有: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在订立合同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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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20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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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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