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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
护理天数应计算至受害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被致残而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方面确定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在其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确定的,因此在护理期限尚未届满前,被护理的受害人死亡,已支付
工伤救治中的护理,工伤职工不能自理的,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当雇主不派人去看护时,有两种方法来计算护理费,参照相关规定。住院期间有特殊护理的,按护理费用单载明的金额确定;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安排看护的,应当确定其亲属收入
(一)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
工伤员工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及护理费标准:一、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应该按规定向劳动保障局工伤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职工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计算,伤者有营养费,误工费,属于工伤,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
所在单位负责支付护理费的期间是停工留薪期。公司不负责此后所发生的护理费。公司在此期间支付护理费按什么标准《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说明。我们认为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所规定的“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
工伤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
医院陪护费赔偿的数额,要以所雇佣护工的劳务报酬或者护理人员的误工费为准,护理人员为多人的进行综合计算。具体而言,如果护理人员是有工作的,那么陪护费就是该护理人员的误工费。具体数额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进行计算,即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离休干部护理费最新标准如下:1、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800元;2、1937年7月7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原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