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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承揽关系可以通过证明当事人双方在真实的意思表示下达成承揽合意进行证明。法律规定,合同分为书面、口头或其他法定形式,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口头约定同样可以证明承揽关系。
承揽关系一般需要签定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合同是定作人给付报酬、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的合同。可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可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
不是。 劳务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如下: 1、工作的独立性不同。前者需要按照雇主的要求工作;后者是承揽人自主工作。 2、义务性质不同。前者中雇员并不要求提供一定的工作成果,后者里承揽人要承担结果性义务。 3、承担合同执行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的责任
承揽关系没签合同,但是存在承揽事实的,也算有承揽关系。承揽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能达成合意,即使没有签订承揽合同,承揽关系也依法成立,即使未达成合意,只要存在承揽事实,也可以认定为承揽关系
没有合同的,可以通过其他的证据证明承揽关系。当事人在确定承揽关系时,未签订合同的,可以提供其他相应的物证证明承揽关系,比如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聊天记录,有证人作证的,也可以通过证人证言进行证明,有其他物证
雇佣关系中,由于双方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人身依附关系,所以未经雇主同意,雇员不得将自己应承担的劳动义务转移给他人承担,必须亲自履行。但在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只要能完成一定工作成果即可,并不一定要由承揽人自己
一、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能不能变更合同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可以变更合同,其有变更权。所谓定作人的合同变更权,是指在承揽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定作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变更承揽合同内容的权利。定作人在承揽人交付工作
承揽关系的认定要看一段劳动关系是否符合承揽合同的特征,其含义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完成工作后向他方交付工作成果,他方接受工作成果时给付给承揽人一定报酬的关系。承揽合同有以下几方面特征: 1、承揽合同以一定工作的完成为目的。承
承揽合同不需要采用书面订立,但最好还是签订一份书面的合同。 我国法律已经明确规定,定作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能够解除承揽合同,导致承揽人发生损失的,那么要赔偿适当的损失费用。 承揽合同,就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来完成工作,交付工作的成果,
承揽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话,守约方不能主张违约方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这主要是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585条的规定,违约金是约定的违约金责任。双方没有事先约定,或者事中约定的情况下,就算对方出现了违约行为,守约方也不能主张对方支付违约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