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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卖淫属于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容留介绍妇女卖淫如何判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容留介绍妇女卖淫如何判 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刑事责任规定如下: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只有符合下列标准的卖淫罪才能立案:(一)被卖淫人患有艾滋病、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二)容留两人以上卖淫;(三)容留十四岁以下十八岁以下未成年人卖淫的。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如何量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一)引诱、容留、介绍1人卖淫1次,为拘役六个月或者管制刑;引诱、容留、介绍1人卖淫2次,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
诱惑、容忍、介绍他人卖淫的情况之一,应立案追诉:(1)诱惑、容忍、介绍两人以上卖淫的;(2)诱惑、容忍、介绍未满14岁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3)诱惑、容忍、介绍卖淫的人患艾滋病、梅毒、淋病等严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
卖淫行为是指,双方以交易为目的的性行为,其属于一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卖淫被抓到之后,会给予治安处罚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处罚,其次会给予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是外籍人员,还会没收护照,限制离境,治安处罚一般是不会留下案底的。但是卖淫行为
根据《刑法》有关的规定,容留他人吸毒罪最新立案标准为:容留他人吸毒,具体指的是行为人实施了容留吸毒者的行为,无论容留的行为是处于主动还是被动,只要实施了实际容留吸毒者的行为,即可构成本罪,应该予以立案并追诉有关的刑事责任。 容留他人吸毒罪,
组织妇女卖淫的,可能构成组织卖淫罪,需要对行为人判处多少年的刑罚,需要根据行为人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综合判断。我国刑法规定组织他人卖淫的,可以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刑期,并且判处罚金。如果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就可以判处十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