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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丧偶儿媳或女婿,在丈夫或妻子死亡后,一直与公婆或岳父母一起生活的,或者虽然不在一起生活,但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主要赡养的义务,则她(他)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具有与其他的继承人同样的继承地位。 2、丈夫或妻子死后,儿媳或女婿只对公、
第二顺序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能代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设兄弟姐妹子女的代位继承权,将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中的兄弟姐妹的子女规定为代位继承人,扩大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等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代位继承。
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①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②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
怎么可能父母是父母,岳父母是岳父母,两者完全不同的概念!一般人不会混淆!法律表述更不可能如此!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
子女。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第一顺序。所说的父母,不尽扶养义务的、岳母,分配遗产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可以多分。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作为
离婚后,跟父亲的子女能继承母亲遗产,都属于第一继承顺序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1、是一样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同一顺序继承人(同是第二顺序),继承权平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话,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我国现行有效的民法典仅对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作出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为以下3类:1、被继承人的配偶;2、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继承人的父母。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子女和父母两个定义需要重点理解:
我国民法典仅对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作出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人可以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这两类。具体来说,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以下3类人群:1、被继承人的配偶;2、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继承人的父母。而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以下3类人群:1
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时,具有优先继承权的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说的“第一”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没有继承先后顺序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