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股权代持会涉及侵占罪。2005年6月4日,《公安部经侦局关于非法占有他人股权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工作意见》明确规定:公司股东或者委托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股东股权的,若能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别人财物的目的,则可以利用职务便利,非法
股权代持会小心被认定为侵占罪哦!6月4号公安部门发了个《意见》,说如果公司老板或委托人利用职务之便,偷偷把别人股权占为己有,而且能证明他们是想非法占有公司财产的话,那就可以按职务侵占罪来处罚了。到了末,全国人大也表态了:公司职员以欺骗手段去
一、名义股东转让代持的股权有效吗 名义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效力要从以下两点分析: 1、原则上名义股东处分代持的股权,其行为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2、第三人取得股权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善意取得。即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
2005年6月4日,《公安部经济侦查局关于非法占有他人股权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工作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公司股东或被委托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司股东股权的行为,如果能够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
1、股权代持股协议可能会涉及侵占罪。 2、具体如下:在《公安部经侦局关于对非法占有他人股权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问题的工作意见》中规定:对于公司股东之间或者被委托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股东股权的行为
1、企业法人就像自然人一样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以及承担民事义务,所以企业法人也是能够构成职务侵占罪的。 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
因为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一般刑事案件的处理有差异,需要等待人民法院最终定罪判刑后,收监执行刑罚。 1、《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代持股份可以股权质押。在办理股权代持的同时,可以办理股权质押担保,将代持的股份向实际出资人办理质押担保。这样就确保了代持股人无法擅自将股权向第三方提供担保或者出卖转让再者。即使由于其他原因,比如法院执行或者继承分割需要变卖股权,实际出资人也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通过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将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首先,构成该罪的行为主体,应当是企业、公司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其次,行为的内容是,前述行为主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数额较大的本单位财物非
股权代持,又可以被称为“委托持股、假名投资、或者是隐名投资”,主要指的是实际的出资人和他人约定,以他人的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股权处置方式。在司法解释上,是肯定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但按规定来说投资权益并不等于股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