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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的条件: 1、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 2、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 3、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就是在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对拒不执行协助的个人和单位,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如果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双方关于探视权的约定中约定可以将孩子带回家住,那么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将孩子带回家住。 强制执行探视权不能直接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而要通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外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 罚款等强
如果法院已经作出了判决,而另一方找各种理由拒绝,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说服教育无效,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司法拘留,直至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追究刑事责任。
强制执行的条件:⒈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⒉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⒊义务人拒绝履
探视权,也称作探望权,是指未与子女生活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应该积极予以配合。那么,如果对方不配合,探视权如何强制执行呢? 对于拒不配合权力人行使探望权的监护人,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予以配合,
如果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双方关于探视权的约定中约定可以将孩子带回家住,那么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将孩子带回家住。 强制执行探视权不能直接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而要通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外一方行使探
离婚时,夫妻双方要约定好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离婚后探望子女的方式和频率。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也就是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探望既是权利,也是
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按照离婚时约定的方式、时间和频率行使探视权。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直接对探视时间进行约定,只要能协商一致,法律都不予禁止。但是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按照保护子女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根据
离婚后有探视权,探视权是法定的权利,从法理的角度来说,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父母与子女的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的权利。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后,针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