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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子女至十八周岁时,即能终止给付抚养费。根据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时可以终止给付抚养费。但如果子女年满十六周岁,且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以据此停止给付抚养费。
终止支付抚养费的情形有: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 3.给付
子女年满18周岁可以终止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如果孩子16岁以下,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
当孩子年满18周岁时,终止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孩子年满16周岁,且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且能够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也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
1、父母丧失抚养能力,确实无法继续支付抚养费的。 2、子女成年或者能独立生活。“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况确定减少或者中止其给付: (一)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
不给抚养费不可以终止探视权。对于抚养费负担,一方不承担履行的义务,可以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先予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分为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定期给付的,一般从离婚后的第一个月开始,给付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如果有经济条件的,也可以离婚后一次性给付。另外,如果父母双方已经约定好抚养费给付方式和金额,但是给付抚养费的一方下落
夫妻离婚后,关于子女抚养费的计算和给付期限,我国法律作出以下几点规定: 1、父母需要承担子女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等等; 2、双方可以协议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和期限的长短做出约定,如果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抚养费的给付